2024年末,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布第十二批省级文物维护单位名单,宁乡市不行移动文物——黄鹤分水合同碑,通过严厉的评定与挑选程序,正式从市级文物维护单位晋升为省级文物维护单位。
这一喜讯不只标志着宁乡在文物维护范畴获得新的重要成果,也进一步凸显黄鹤分水合同碑共同的前史价值和文明含义。黄鹤分水合同碑,作为宁乡市前史背景和文明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,见证了当地水利作业的开展和民间契约精力的传承,其共同的碑铭艺术和翔实的前史记录,为研讨当地前史、文明、水利等方面供给名贵的什物材料。
分水合同碑坐落宁乡市巷子口镇黄鹤村太阳冲组,是一处具有典型长沙地方特色的水利建筑设施契约。分水合同碑嵌刻着“五月廿日太阳冲姚家冲……永杜争端如有刁梗背据盗放者罚钱四串文归公……咸丰七年五月好日子众姓公立”等字样,共392字,首要反映立碑原因和碑约,落款时刻为咸丰七年五月好日子(1857年)。
据碑铭所载内容分析,清嘉庆年间,当地太阳冲、姚家冲等乡民为抢夺水资源频发争斗。两地洽谈后,决定在水源处建筑分水槽,以处理用水争端。该合约明文规则了水源的分配情况,对合约签定后因水资源分配复兴争端,以及产生盗用水源问题作了清晰的处分规则,应为当地长时间遵照执行的地方性分水合同。
距碑铭20米处即为石峡子分水槽,内有麻石凿成的分水槽,把水源导入巨细二槽,流入太阳冲的大槽口宽40厘米,流入姚家冲的小槽口宽25厘米。该分水槽不只坚固耐用,并且至今仍在发挥分水导流效果,当地乡民仍依照该合约用水。该分水合同碑的发现对研讨清代当地大众的出产生活状况,以及地方性村规民约具有极端严重的前史价值。一起,也是现在长沙区域发现的仅有一处有关水源分配的民间合约碑铭。
近年来,宁乡分外的注重文物维护作业,不断加大投入力度,完善维护机制,提高维护水平,省级以上文物维护单位到达21处,其间国家级文保单位5处。